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主要包括: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第四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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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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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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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的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二)建议书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由环保局实施)五、建设场地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