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引水水源、建设用地、青苗赔偿、土
建工程招标等方面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民生工程的考核、宣传和档案建档工作。负责项目点
水源地保护和供水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管材、管件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管件、管材的发货
和结算工作。负责项目经理的业务培训。负责工程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
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㈡乙方职责:
1、工程开工前,确定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名单上报
水利局,具体落实项目建设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原
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负责按项目施工图纸规定的断面尺寸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
甲方监督人员指导下施工;不得自行更改设计图纸;不准偷工减料;隐蔽
工程必须经甲、乙双方和监理、设计、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验
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实施下一道工序否则造成的返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负责交纳有关规费。
九、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
效,合同条款全部执行完毕后自动废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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