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3)中队长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中队技术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职称。(此条是对中队长和技术人员提出的文化层次要求。《煤矿救护规程》对中队长职责要求之一是在事故处理中制定中队的行动计划,技术员职责之一是协助中队长制定中队救护工作的行动计划,了解事故处理情况并提出修改补充建议。所以,中队长和技术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特别是专业知识,方可有效履行救灾中的职责。这也是矿山救护队向智能型转化的具体体现)。
(4)中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45岁,队员不应超过40岁。35岁以下的队员至少要保持三分之二以上。(此条是“以人为本”的一个具体体现,让我们的救护指战员在适当的时候能找一个好的去处,年龄过大后不便安置;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救援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以及对指战员身体的保护。矿山救护队是从事危难险重的抢险救灾任务的队伍,在抢险救灾中,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特别是队员在灾区消耗的体能往往要多于指挥员,所以对队员体能的要求更高。根据科学研究,大多数人在40岁以后的体力呈下降趋势,45岁以后更为明显。)
(5)指战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整。此条是对指战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有病早治,同时对不能满足《煤矿救援规程》中救护队员身体要求条件的人员,应由其主管部门按照比较优越的条件进行合理安置;保证队伍每一位指战员均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不至于在灾区中发生因身体原因而导致的自身伤亡事故评分办法: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中队指挥员缺1人扣1分;指挥员未达到第(2)(3)项规定,1人扣05分;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指挥员缺1人扣1分;小队人员缺1人扣1分;指战员超龄1人扣01分;35岁以下的队员在三分之二以下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缺1人扣05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及时调整,发现1人扣05分。62救援培训与训练(5分)(1)新队员入队前经过救援工作基础培训(按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矿山救护队及辅助救护队的指战员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救护理论及技术、技能的基础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救护工作”。为把好新队员入队关,打好新队员的基础,各救护队新招队员,必须上报省救援中心,由省救援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统一或分区举办集中的培训班。省救援中心参与新队员的考核,并对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实行教考分离,合格证由省救援中心统一编号、制作、发放,体现出培训的严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