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处方调配人、核对人的法律责任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规定,未对麻醉品和第一类精神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6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2违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1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的,依照刑法第347条的规定,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为目的,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的,依照刑法第350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分别以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2违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
f医学考试之家论坛(wwwyixue33com)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的申请。3违反毒性药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给予警告或按照非法所得的五至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