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文艺汇演、科技小组比赛、
读写比赛等,每次都进行评比。对于全校各班均参加评比的活动得分按名次进行,依次为:5分,4分,35分,3分,25分,2分,15分,1分(优秀奖及其他奖项加05分)3、社会活动(5分)
班级利用课外时间进行社会活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文化艺术活动等等,进行一次或多次社会活动并能够提供活动图片和影像资料的加5分。(四)比赛竞赛(10分)
代表学校参加县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比赛获得名次的,所在班级依次加1分,2分,3分,上限10分。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1、校级先进班集体:本学期四大项分值累加排序,每学期公示并进行校内表彰。
2、市级先进班集体: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选择,按最近2个学期的考核分
数排名,由校领导班子研究审定。
3.、半路接班时间较短,不满一学期的班主任不具备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资格;不满一学年的班主任不具备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毕业班半路接班
者,参加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班主任任职时间不得少于一学期。
4、有一学期期末成绩低于年级均分的班级,不具备参加市级先进班集体评
选资格。
5、学籍在班,但学生不在班内上课,且没有正常转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视
为非正常流失。学期期末根据学籍核对人数,出现非正常流失学生1人次的,
每学期扣除班级量化积分10分,2人次的按每人次扣除20分累加扣分(半路接
班以接班时实际人数为准);非正常流失严重的班级(3人或3人以上),取消该
班评选市级先进班集体资格。
6、此标准为暂行标准,如有修改补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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