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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东院教字〔2014〕46号
武汉东湖学院关于印发《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
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东湖学院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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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
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知识应用的能力,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推进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和实践教学改革,使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且具操作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科竞赛范围依据《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总体规划和当年度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确定。第三条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鼓励各个专业的学生交叉组队,形成知识全面、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的竞赛团队。
第二章竞赛类别第四条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四类:A类:国际性学科竞赛与国家级重要大赛。国际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国家级重要大赛是指教育部主办、专家主导、获奖难度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全国性重要赛事。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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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系列赛事等;
B类:一般性全国大赛和湖北省教育厅主办的重大比赛。一般性全国大赛是指教育部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协会等主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国性赛事,以及A类学科竞赛湖北赛区的决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等;
C类: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D类:指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第五条学校重点资助A类学科竞赛项目,没有A类学科竞赛项目的学院,学校将资助参加B类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1)。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有利于扩大学校影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其中,“挑战杯”系列赛事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第六条新增重点资助学科竞赛项目须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经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学校资助的学科竞赛由学校统一管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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