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质量管理
一、中药材质量的基本要求:安全、有效、稳定、可控。二、中药材质量鉴定(检测)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3、《地方标准》1、中药材生产企业标准5、其他参考资料三、中药材鉴定(检验)机构、人员与设备:1、中药材生产企业应有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2、条件不具备的可以委托有检测能力的机构,如各级药品检验所。四、中药材生产企业质检部门(人员)管理质量范围:药材包装前,确保发出的药品是合格的。第一节质量检验的项目及程序项目:性状、鉴别(显微、理化)、检查(杂质、水分、灰分、浸出物)、含量测定。有的还要检测农残、重金属及微生物限度等。一、中药材检验的一般程序(一)样品登记:送检单位、日期、目的、样品数量、包装等。(二)取样1、由检验人员或指派专人取样。2、取样时作好记录:品名、产地、规格及包装;有否特别情况。如有腐败变质、色、气、味有显著异常者不能取样品。3、按照取样的规定取样。如: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取样量为试验需要量的3倍等。二、检验的主要项目及记录要求(一)主要项目:1、来源:用检验者的专业知识检查样品与提供的情况是否相符,如:登记内容、药用部位、混乱品种、加工状况后,才能检验。2、状(经验鉴别)。3、鉴别(显微、理化)。4、检查(纯度)。5、含量测定(品质)。(二)检验记录及结果判断1、记录(检验者专用记录本)内容:样品名称、规格、产地、批号、包装、抽(送检单位(或人员),检验目的、抽(送)检日期、样品数量。检验方法和结果。2、废弃记录的处理:记录不得涂改,若必需作废或涂改,应盖章的以示负责。3、结论:三、常规仪器设备(略)第二节质量鉴定的方法一、性状鉴定(经验鉴别):用眼、鼻、口、耳、手体验药材的性状。
f1、药材的形状和大小。2、表面:色泽、表皮特征,光、糙、纹、分枝等3、质地与断面:质轻、重、松、泡;断面:易或难折断;粉性或纤维性,实或松与有否裂隙。4、气、味其他:水试例如:藏红花、麝香、秦皮,车前子、白及等。火试例如:海金沙、沉香、麝香等二、显微鉴定植物体是由组织和细胞组成的,细胞中有内含物(淀粉粒、草酸钙等)这些微小的物质,在显微镜下才能观察到它们的形状和构成,不同药材的组织、细胞及其内含物是不同的。用显微镜察其特征鉴别药材的真伪,这种手段称显微鉴定。(一)横(纵)切面显微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