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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人头费”才能取得带团权。大多数导游生活和职业生涯的第一需要就是“导购”,要赚回那些“人头费”,还要养家糊口,才有可能不断提高生活水平。这种生存和生活的重重压力,使导游只有“用心”引导游客购物或其他消费,竭力追求和获取高额“返点”和“回扣”。虽然比起购物等领域赚取的暴利,导游只获得了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但他们已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零负团费”生存的间接受害者。五旅行社的边缘化趋势是“零负团费”越演越烈的客观原因。近年来,旅游业高速发展导致旅行社出现了边缘化的趋势,旅行社对上下游产业的掌控力大大下降,龙头地位正在丧失。以某省为例,2012年该省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多亿元,旅行社收入60多亿元,仅占1912013年占比下降为166。由此可见,旅行社业在旅游大产业中的占比很低且已经呈现边缘化趋势。
f旅行社边缘化迫使传统旅行社必须转型升级。但是,我国旅行社积弊已久,许多深层次问题导致旅行社转型困难,始终无力摆脱“小、弱、散、差”的格局,管理体制落后,挂靠承包屡禁不止,旅行社业发展已远远落后于市场需求。结果当旅行社品牌竞争、产品竞争、营销竞争、质量竞争均难以奏效的时候,剩下的就只有价格竞争,即“零负团费”。
2“零负团费”竞争的主要危害旅游竞争包括产品竞争、服务竞争、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营销竞争、文化竞争、价格竞争等多种形式。“零负团费”属于价格竞争的范畴。从经济学角度讲,价格竞争是最原始的手段也是市场经济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有利于迅速启动市场并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国外新、马、泰,国内三亚、丽江等地旅游市场的启动都曾采用价格竞争模式。但是,价格竞争如果超过了底线演变成低于成本的恶性竞争,就会成为旅游市场失范的主要诱因。其危害是:一“零负团费”破坏了游客购买产品和服务时享有的知情权,导致游客利益受损,旅游投诉增多。旅行社在安排这类团队行程和导游带团时把重心放在游客的“二次消费”上,不惜压缩正常的游览时间,大量诱导游客购物或参加各类自费项目还有的旅行社故意误导游客,名义上“赠送”或“免费”游览一些景点,如水晶博物馆、乌木博物馆、玻璃器皿博物馆等,实则是前店后厂的购物店,变相增加购物点。参加这类团队的游客常常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或暴利商品,旅游感受差,投诉多。二“零负团费”无法保障司、导人员的合法利益,容易导致劳资纠纷。“零负团费”团队导游不享受带团补贴,还要交每客50100元不等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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