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发展旅游经济,新的旅游法已经出台,但还是有旅行社搞“零负团”现象,明里为合法,暗里却做着违法的事情。也许有的游客也不想惹是生非,就忍气吞声,购买自己并不需要或者不想要的东西,但从此游客们就会对旅游业失去信任,旅游经济得不到很好的发展,甚至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
三、如何看待“零负团”存在的现象
所谓“零负团”就是不合理低价的团队,一些旅行社或者导游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上门,采取低价报团的措施,利用游客爱贪小便宜的心里,诱惑游客报团旅游,而导游由于工作压力,不得不使用一些手段来让游客在低价报团之后,强行让游客购买贵重物品,导游可从中得到相应的回扣。实际上,导游的这种做法,已经让旅行社诞生了隐患。
1“零负团费”产生的原因一购物环节的高额“回扣”是“零负团费”赖以生存的源头和经济基础。“零负团费”产生的根源在于购物等环节的高额“回扣”。一些合法甚至非法的旅游购物点和自费项目经营者组成非法利益链,通过高价格、高“回扣”的方式,诱导旅行社、司机和导游率团消费,旅行社、司机和导游也成为非法利益链的一环,从中分得一杯羹。《旅游法》虽然对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做出了许多限定,但由于客人确有购物和观看表演等需求购和娱也是旅游六大要素之一,因此目前这种非法利益链仍在钻空子,“零负团费”仍有牢实的经济支撑。二大众旅游消费水平偏低,“零负团费”利用了“图便宜”心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人均国民收入偏低,普通居民收入并不高。尤其中西部还分布着大量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收入落后于东部地区,“零负团费”等低价团对他们有相当的吸引力。此外,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人们必须应对购房、教育、医疗、养老等不确定支出,旅游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能省就省,导致低价团有较大的社会基础。三“二次消费”模式是“零负团费”赖以生存的市场基础。“二次消费”是指旅游过程中游客参与的其它自费项目,如游览计划外的收费景点、旅游购物、观看表演、烧香拜佛及其它游玩项目等。由于中国旅游团队购物欲望较强,对各种自费项目并不排斥,这使旅行社有了二次赢利的空间,可以采用较低的直观报价吸引游客,然后通过客人“二次消费”来赚取利润。四导游管理体制的缺陷使解决“零负团费”存在客观困难。目前,大多数导游成为了社会人,旅行社与导游之间畸形的雇佣关系使大多数导游不仅享受不到固定工资和福利,还要按游客数量向企业上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