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后仍出现零负团的调查报告
谢天豪
学号:10504131006
摘要: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
部新法规关系广大旅游者,其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的超低价组团现象,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等。
关键词:旅游法零负团导游
一、旅游法的意义
没有法律的规定,旅游的地位得不到落实,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旅游企业始终在歧视性的环境中成长。旅游法采取综合立法模式,突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各方普遍认为,旅游法的出台将是中国旅游发展的里程碑,是所有旅游者的众望所归,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二、“零负团”的调查方法、分析和总结
1调查方法首先,组成一个调查小组(两、三人一组,带上照相机和录音机),寻找一家报团费用低的旅行社洋装旅游团,抱团参加旅游。然后,在导游带领下,以自然的状态跟着导游观光。当导游有让旅游者付费参观或者强行让旅游者购买纪念品或者当地特产的行为举动时,调查小组可将录音机打开对导游所说的一切话都录下来,拍上相关照片做凭证,如果自己也被迫购买,调查小组最好可以买下来,可作为此家旅行社违反了国家旅游法规的证据。旅行结束后,把记录下来的录音、照片等相关证据整理出来,然后做出相关详情说明和解释,然后寄给旅行社所在当地旅游局,并检举该违法旅游公司或旅行社。2调查分析报告经调查,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发后,仍有“零负团”现象出现。“零负团”是指旅行社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打出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口号招揽顾客。但即使政府知道一些旅行社的不合法行为,但由于没有实质的证据显示,因此他们也只要睁只眼闭只眼。为了百姓及我们自己的利益保障,我们要勇敢的去调查取证,坚决打击不合法低价招揽游客强行要游客购买暴利物品的旅行社。旅行社和导游的一些不合法行为如下:1.以低价格招揽游客报团,或者诱哄多人一起或全家一起报团可享特价优惠等;2.当游客在观光时,导游强行给游客推荐付费游玩项目或者景区,令游客扫兴;3.在观光点附近商店中,对观光客威逼利诱,让游客购买商店产品;4.在外地旅游的游客,到了晚上需要住宿,强行把游客带到比较贵的酒店中住宿,甚至让游客办理会员卡手续。3总结
f为了旅游市场稳定,更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