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1总则11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1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13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14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15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16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7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21公交综合车场是以车辆停放、二级保养和中修为核心功能,兼具一级保养、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辅助功能的公交场站。根据实际需要,公交综合车场还应预留加油(气)功能。公交综合车场功能设置应结合周边环境的要求有不同侧重。22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站所需的建设空间。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如表1所示:23公交综合车场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的综合布线工程,并预留相应的接口。综合车场的智能信息系统应包括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屏显示系统、道闸系统等。24为保证公交综合车场的运营安全,公交综合车场四周宜建设围墙,并在车辆出入口处设置电动门。25洗车区应配置循环水处理系统。26根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