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案例研习(41):定向募集解决之道
【案例情况】一、太阳电缆发行人是在原国有企业南平电缆厂整体改制的基础上,由南平电缆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工行信托和武夷信托作为共同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一)公司设立情况其设立的具体过程如下:1、1994年2月24日,南平地区财政局以94南署财国资字第008号《关于同意南平电缆厂经营性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同意对南平电缆厂生产经营性资产予以评估立项。2、南平电缆厂委托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对其全部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进行评估,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于1994年3月31日出具了闽资94评字第15号《资产评估报告》。3、1994年4月5日,南平电缆厂与工行信托、武夷信托签订了《福建省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4、1994年4月29日,南平地区财政局以94南署财国资字第026号《关于南平电缆厂股份制改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对南平电缆厂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经评估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予以确认。5、1994年4月30日,南平地区财政局以1994南署财国资字第030号《关于南平电缆厂国有资产折股的批复》同意将南平电缆厂经评估确认后的国有资产净现值4115151466元按1441的比例折为国家股股本28580000元,余额1257151466元转为资本公积;同时要求南平电缆厂在募集股本时每股溢价发行不低于158元,溢价款转入资本公积。6、1994年5月12日,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闽体改1994057号《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南平电缆厂、工行信托和武夷信托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国家股2858万元,占股本总额的7145;法人股1042万元,占股本总额的2605;内部职工股1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25。7、1994年5月30日,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和参与定向募集的40家法人单位签订了《法人股认购协议书》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以每股158元的价格认购股份共,计65733万股。8、1994年6月18日,南平电缆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厂改制为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募集方案的决议》。根据该决议,认购内部职工股的范围为南平电缆厂1994年5月30日前在册的正式职工及离退休职工。9、1994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报告》《福建南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