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试题
试题:一、简答题:本大题4个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其任期。答: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答:1证券发行关系;2证券交易关系;3证券服务关系;4证券监管关系;5与证券有关的
其他关系。3简述破产债权的特征。答:(1)破产债权属于财产权,但只是对人的请求权、相对权,没有直接支配物的效力;(2)破产债权成立于破产宣告前,否则不能以破产债权对待;(3)破产债权属于无优先受偿的债权;(4)破产债权是只能通过破产强制程序才能得到清偿的权利。4狭义的票据行为有哪些答:狭义的票据行为有(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
二、论述题:本大题2个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答:(1)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是指证券代销和证券包销。(2)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出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
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3)证券代销与证券包销的区别如下:①法律关系不同。证券代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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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而是证券包销中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②风险不同。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证券包销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