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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社会调查报告1
物业服务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修、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其直接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小区维修、保安、保洁、绿化、道路、税费等几个方面。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中集中体现的是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行为,这种市场化的运作全部是通过有偿服务收费来实现。由此可见,物业服务市场的主体结构要求是“谁受益、谁交费”。
目前,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及物业服务行业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市物业管理的普及程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除了写字楼、商场、商品房外,工业厂房、学校、医院、房改房,城区居民小区也逐步引入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行业在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的同时,由于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境和难题,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尤为突出,如何加强监管已属刻不容缓。
市自从80年代起物业服务收费均是由企业申报、物
f价局审定批复每户每月912元的服务价格。这在计划经济时代依赖政府的大环境中,业主较为认同,只要有红头文件就好办,当时对物业管理及社会起到一定的作用。20多年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小区内所配套功能需求,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楼房档次等制定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扶持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逐步形成了一个行业,但在这个过程当中,此类批价由于各种物业既有共同性又有差异性,提供的服务也不尽相同,虽然政府有关部门非常谨慎地批价,但由于业主对行业的不了解,个别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操作,舆论的负面渲染报道等原因,物业服务的收费问题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的,争议性较大的热点问题。
20XX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以该办法为依据,市政府于20XX年6月下发了《市物业管理办法通知》,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将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及政府指导价。《办法》规定包干制、酬金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德惠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实行组合制的普通住宅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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