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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释法说理部分,应着重分析被建议单位或机关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违法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规定,阐述其危害性及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改正或完善的必要性。最后,建议措施部分,应针对被建议单位或机关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对策。同时对被建议单位或机关存在的特殊情况予以考虑,务求所提出的建议被接受,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检察建议运作上的规范1检察建议工作流程的程式化建构
f检察建议工作流程的程式化建构,是指将检察建议从制作、审批、发文、效果反馈、登记备案等环节,予以规范化、模式化,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第一、检察建议的制作流程:统一使用标准的模式化的检察建议撰写模板,在格式、纸张、主要内容要素等方面予以统一,以检察机关内设处室为单位,单独编号发文,制作主体由具体承办人担当。第二、检察建议的审批流程:由具体承办人起草并撰写初稿,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呈请主管检察长审批,必要时呈请检察长审批或提请检察长交由检委会决定。第三、检察建议的发文流程:主管检察长批准后,由具体承办人将检察建议送达发送机关或单位,并附送达回执,将回执入卷备查。第四、检察建议的效果反馈流程:检察建议送达被建议机关或单位后,由具体承办人制作一份检察建议档案,将送达情况记录在案,并将被建议机关或单位是否回复,效果如何,以及被建议机关或者单位的意见和后续情况一并记录在案。第五、检察建议的登记备案流程:检察建议实行统一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检察建议发出后,将检察建议复印件和送达回执复印件进行统一的登记,并实现信息共享,以备随时查询。在收到检察建议的回复后,将回复函复印件及有关机关或单位的进展状况的工作说明一并登记备案。定期对检察建议的备案材料进行整理。2检察建议实施效果上的保障措施
f检察建议实施效果上的保障措施,主要是建立检察机关与被建议机关或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和创设检察建议的抄送制度。建立检察机关与被建议机关或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就是要及时将双方的有关信息进行传递,增进双方对被建议事项的了解,并达成共识。同时检察机关围绕检察建议的实施效果可定期对被建议机关或单位进行走访和调查研究,被建议机关或单位也可以将自己的特殊情况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向检察机关进行反馈。创建检察建议的抄送制度,就是要将检察建议同时抄送被建议机关或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在被建议机关或单位对检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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