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与社会的发展》
音乐艺术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来源于社会,同时又对社会产生巨大的作用。这是由无数艺术实践和社会实践所证明的。在历史中常常观察到:从原始社会开始,音乐就与社会事实相联系。我们回溯人类历史越远,越会发现音乐不仅“以娱乐或作为纯艺术表现的形式存在,而且是作为一种与每日社会生活中的绝大部分尘世细节密切联系的因素”。现代社会,大众媒介的高速发展,音乐信息的快速传递,使得音乐对时空的占有量猛增,这无疑更增强了音乐的社会化属性。当今社会寻求人与人之间沟通与理解的方法与途径已成为社会的一大课题。音乐艺术应当能够在这一课题上发挥它的重要价值。因为音乐具有审美的超越性,它超越了某些民族、时代、阶级的界限,而最容易使人产生情感上的沟通和联系。就像我们听到《第九“合唱”交响曲》,其普遍意义在于能够产生一种共同感受,即为这种伟大的博爱精神而热血沸腾。人间中的一切美好、善良以及对生命的关切,对他人的理解与爱,都可以通过欣赏者与演奏者在音乐的交流中实现心灵的交流。如在音乐教育中提倡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其中包含的意义就不仅仅是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更重要的一点是:通过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使我们更多地了解五十六个民族人们的民族情感,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可以说,“音乐真切记录了一个民族的呻吟、痛苦和欢乐,也寄托了一种文化的情感、梦幻与理想,音乐是一个民族情感的血脉,也是一种文化意志的灵魂。总之,当今的音乐文化对国家与民族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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