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而本案中的国
f有独资公司中的董事会中无职工代表不能体现国有独资公司的民主性是不符合《公司法》的依据《公司法》第70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该公司董事长还兼任其他公司的负责人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说明该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母公司是可以通过行使权利来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董事和经理的任免但是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是由该公司的董事经理自行负责并且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该母公司仅以其投资600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对此以外的责任概不承担且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
3不正当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2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监事会全部七名成员坚决反对但董事会坚持决议于是监事会中的三名监事联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议除两名股东因故未参加股东会以外其余股东全部参加语汇股东最终以23人数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认为会议的表决未达到法定人数因而决议无效董事会认为监事会越权召开股东会会后又对会议决议横加指责纯属无理之举问1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3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
1董事会无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2合法3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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