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
f八、切不可直接划着火柴或点着打火机去检漏,如果存在漏气点,漏出的气就会被点燃,这样形成的漏气火焰很容易形成火灾。九、使用中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火扑灭。首先要切断火源。如果是连接胶管或炉具起火,应迅速关闭角阀,火焰即可自行熄灭。如果是减压阀或角阀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等将着火点盖上,使之与空气隔绝,火焰便会熄灭,然后再将钢瓶移至安全地点。如火势较大,无法接近钢瓶,则要先设法将火扑灭,使用灭火器材,迅速控制火势,以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损失。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常识日期:20070523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使用液化气钢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出厂期超过15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2、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3、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5、严禁敲打、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夏季应防止暴晒。严禁用温度高于400C的热源给气瓶加热。6、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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