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16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物权只存在于确定的一物之上B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C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并不直接存在于物D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合同无效
22013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4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张某过经考虑,于2014年6月1日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3年12月2日B2014年4月1日C2014年6月1日D2014年12月2日
3林某与邵某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邵某将自己的路虎车出质给林某。但邵某并
未将路虎车如约交付给林某,而是把该车卖给了沈某。沈某取得该车后,与林某
因该车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车权利归属的
表述中,正确的是()。
A沈某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林某B沈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林某可向沈某主张质权C沈某能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取决于林某同意与否D沈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林某不能要求沈某返还该车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除另有约定外,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在按份共有中,应当经占份额12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D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5甲、乙各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B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C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D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f6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经过二人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均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C若丙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乙无法主张D若乙主张优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