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六条财务审核每季一次。审核人员根据审核事项,对发现出的问题做出审核报告,报送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负责人)监交。
附则、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1、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公司经理批准。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报公司财务审核,再报经理签字方能付款报销。3、超审批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4、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报经总经理审批并签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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