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加强资金的管理,便于资金的筹集,充分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源,实现按计划筹集和使用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2017年4月7日管理改革,权利下放的会议精神,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有个部门经理负全部责任,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
第三条
公司实行询价与采购分离的管理模式,询价员不得直接采购任何物资,采购员实施独立采购,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询价员的询价。
第二章
第四条
审批程序
公司实行半月用款计划申请制度,各部门必须在每月的28日和14日将编制的《采购计划表》(用款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由财务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执行。程序为:部门经理主管领导会计财务总监董事长。
第五条
编制采购计划时,应将所有本月需要支付的款项考虑其中,包括差旅费、工资、水电费、等每月固定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采购计划汇总表》批准后由财务部筹集资金并监督执行,各部门使用计划内资金时需填写《用款申请》,经
f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当期批复的采购计划,过期作废。审批程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会计财务总监。第七条计划外用款需填写《紧急物资采购申请表》,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每批次结算金额20000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超过上述范围的计划外用款需由公司董事长批准。程序为:部门经理主管领导会计财务总监董事长。第八条供应部持批准的《用款申请》、《紧急物资采购申请表》到财务部办理款项实施采购程序。第九条各部门的招待费用事前需经总经理批准,事后提供发票,最后经报董事长签署报销。
第三章
第十条
管理程序
采购结束后,采购员将采购的物资交由仓库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凭《材料入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部核销借款。核销程序为:经手人部门主管主管领导会计财务总监董事长。
第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物资必须取得合法发票,不得用白条子核销借款。
第四章
监督
第十二条物资办理入库一周后尚未办理核销手续的视为违纪,三笔业务内的违纪予以警告,四笔及以上业务违纪予以通报,并处200元罚款,每月处理一次。第十三条正常情况下发票不得超过一个月(以开票日为计算依
f据)核销,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财务总监同意方可核销的。第十四条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减少计划外用款,由财务部每半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上报财务总监监督核实。当月批复的用款计划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