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确保公司安全、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松原市供热公司各科室、厂、站、队及所属的独立核算、单独核算的各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各基层单位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科室、厂、站、队、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各级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劳动保护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各单位在工作中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检查、指导、监督。
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f第五条: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第六条:各科室、厂、站、队应在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操作办法等规定,都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第七条:要形成至上而下的组织网络,各科室、厂、站、队要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要尽职尽责,积极工作。第八条:各级安全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发现了解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遇冒险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如遇紧急危险的特殊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第九条: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及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有权做出决定,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制裁。第十条: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上报事故不得超过24小时,上报情况要真实,要保护
f好现场,不准瞒报、漏报、不报。并要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判断处理事故,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章
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及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认真的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第十二条:加强各单位职工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基本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教育,提高对安全生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