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1门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门店店长、药师等人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3监督检查本门店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二.药品管理一药品配送1门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门店不得单独进行采购。2门店按照《施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行)》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3门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二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f2药品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专柜陈列。
3门店每个季度做好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商品帐货相符,盘点表并按要求保存备查。
三药品销售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每次配药必须认真填写“医疗保险诊历本”。4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的信息。三、服务管理1门店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2门店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
f供24小时售药服务。3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
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4加强医疗保险征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四、财务管理1药品按规定分类陈列并做到一物一标价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