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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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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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万元以下
5011000以内
万元
10015000以内
万元
5001
万元1以内
亿元1亿元以上
建筑、市政、园林概算工程造价%1概算编制(审核)
安装、装饰、维修概算工程造价%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建筑、市政、园林预算、最高限价(标
%
2底)编制(审核)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安装、装饰、维修
%
017035035
065
015030030
055
012025025
040
009015015
030
008012012
020
工程结算
3编制(审核)
基本建筑、市政、园林收费安装、装饰、维修
审减效益费
送审工程造价%审减额%
04007045
035060400
030045350
020035300
015025250
4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80
150
120
100
080
5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50
130
110
10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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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