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54财务部门应保证取证培训、复审培训的经费落实到位。55职工医院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发现存在职业禁忌或有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告。6工作程序61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实习证并同时报安技部门登记备案。62特种作业人员在实习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监护人,在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特种作业监护人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63特种作业人员实习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作出培训计划和体检计划,
f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64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应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
工种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65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回公司后,应将操作证原件交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操作者手中留有复印件备查。同时人力资源部应将取证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备案。66新调入我公司的从事特种作业而持有原工作所在地有关部门核发的操
作证者应到公司人力资资源部登记,并同时报安技部门登记备案。67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
员,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年审复训,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复审一次(此次复审费用自理);再复审仍不合格或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证件自行作废,不能单独上岗操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68人力资源部应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及档案,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复训计划,及时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体检及复审培训。
69各单位应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确需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同意,方可变动。
610安技部门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技员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应进行处理并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建档。
611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人力资源部应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并通知相关部门。
(1)特种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