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代发展历程
中国财经报
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社会保障从最初仅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逐步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之一,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国家对公民承担的保障责任因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和财政收入占比的下降呈弱化态势,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这一时期国家开始重新强化其对公民的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职能。当然,这绝非对计划体制下大锅饭福利的回归,而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然,是要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社会、单位、个人权责界定合理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由此,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开始向覆盖全民、实现社会公正为主要目标的新阶段大步迈进。(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
f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的建设,并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到2008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815亿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42843万人。此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也都明显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市扩展到农村。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系,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新农保试点拉开了农村养老保障的序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与城镇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不平衡,城市这一条腿长、农村这一条腿比较短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二)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在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切实体现。在上一阶段,除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外,财政主要还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需的社会保障支出,目的是为了解决大批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闭破产后,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因大量人员提前退休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缺口,以及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应当说,政府在安排这些社会保障投入时,更多体现了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