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制作合同
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歌舞团乙方:沈金辉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毕摩用铃铛道具,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道具制作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加工道具质量要求:加工道具,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
双方代表当面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二技术资料及图纸:1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
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天通知甲方:在履行合同协议中,由于设计变更所影响的工期以及甲方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确定最后竣工日期。
2乙方应对于制作道具的方法及用途严格保密,不得挪做第三
方使用。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备足道具
四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之期完成道具制作,并交付甲方,双方应当面验收。2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
f按协议执行。
五道具制作价款:
舞蹈道具《毕摩铃铛》制作费用清单
序
品名
号
1
麻绳
2
螺丝
3
白乳胶
数量单位单价材料费公时费合价
备注
24
条
270
48
个1572
1
桶210
300
570人工编绳
120
192手工安装
210
4
大木头
5
小木头
6
纱布
7
砂布
8
泡沫挖孔
24
个
80
24
个
20
3
米
20
6
张2
30
个10
800
880人工钻孔,砂圆
300
320人工钻孔,砂圆
200
220人工贴胶
12
300人工挖孔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总和计:270400元
1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甲方应按道具制作费用清单支付乙方道具
制作费用。
2本合同内道具制作清单总价不含税务费用,且产生的所有税务
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垫付税费,且提供发票,由甲方按发票
支付乙方税费)。
3乙方收款账号:
户名:沈金辉账号:
4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发票当天,按照发票税费及本合同内道具制
作费用清单,将制作道具产生的费用汇入乙方账户。
4因道具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
f1本合同自2015年5月21日期开始生效,有效期半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凉山彝族自治州歌舞团
签章页乙方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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