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待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应及时向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报告盖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回收作废,已使用的文件应保留复印件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上加盖行政公章等印章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并声明“再次复印无效”。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其他专业管理工具,探索电子印章等新型印章的使用和风险管控模式,提高印章使用的效率,防范用印风险。
第二节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合理设计印章体系,规范印章的名称、种类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印章。
第二十八条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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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各类内外行文;以公司名义定期报送的财务、管理等各类计划、统计、核算等业务报表和报告;重要申报材料;招投标文件、各类保函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有关重要事项的往来书函、证明文件、备案文件等;涉及资金运作和医院合法权益等重大事项的各类书证材料;公司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其他需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书面材料。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包括编号合同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签订各类合同;办理各类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签署各类合同结算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得以行政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第三十条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以及承兑汇票等各类银行票据和货币结算业务。第三十一条领导人员印鉴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各类银行票据;招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其他根据规定需要使用领导人员印鉴章的文件、报表等书面材料。第三十二条特定工作机构印章仅用于以该机构名义发出的各类特定工作文件、书函、书证等书面材料。第三十三条职能部门章一般不得对外使用,只能用于:内部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本业务条线的上下沟通、情况通报、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和通知等各类书面材料;授权范围内本部门与外单位惯例性业务工作的往来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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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十四条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公章只能用于以下事项:本单位内部文件、通知、通报及向上级单位报送的各类文件和其他书面材料;向上级单位报送的经营、财务、管理等各类计划、统计、核算等业务报表和报告;与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相关业务的往来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