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GSP差异对比
序号章节条款卫生部令第9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竺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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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采购
第六十二条(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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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企业对未按规定加印或者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的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第九节 收货第八十二条拒收。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与验收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十节 储存(二)怀疑为假药的,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第八十九条与养护门;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立即通第十四节 售第一百二十知购货单位停售、追回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后管理条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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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第一百二十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管理九条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第一百七十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八条的投诉。第八节 售后管理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第一百八十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条部门报告。本规范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对企业信第一百八十息化管理、药品储运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验收管理、药品冷链物流管理、零售连锁管理等具体要三条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附录方式另行制定。医疗机构药房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第一百八十监督管理局商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五条 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本规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依照《中华人民共第一百八十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和七条实施步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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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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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链接:2014年8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4号国务院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