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的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交档案管理人员。次年3月20日前,将上年各类帐簿等档案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所交资料作详细的登记,必须写明交接日期,资料名称,并经移交人员签章。
(3)应入档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装订整齐,印章齐全,手续完备,完整无缺。
3会计档案的保管(1)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报表、其他等分类存放在专柜里,同时按时间、卷号顺序排列,并定期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对破损霉变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复制。(2)财务处由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3)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现金和银行日记帐为25年,总帐及各种明细帐为15年,月(季)、半年度会计报表为3年,年度会计报表为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为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为永久,其他会计资料至少应保管3年。四、会计档案的保密1.会计档案必须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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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毁、散失和泄密。2.凡查阅会计档案,要在指定地点翻阅,因工作需要复制时,
需经财务处领导批准,复制的内容要妥善保管,严禁口传、转借,更不能丢失,应在查阅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查阅人员共同签章。
五、会计档案的借阅1财务处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需用资料的依据,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阅毕应交档案管理人员放回原处。2公司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处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3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列明查阅项目的详细内容,经财务处长批准,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走。4查阅会计档案的单位和个人,要爱护档案,保证所查档案的完整与整洁,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划线。5借阅资料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天。经批准借出的会计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归还时,严格履行检查制度,不能有缺损、涂改、遗失,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六、会计档案的归档1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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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