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村镇银行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为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银监会还鼓励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专营贷款(不得吸收存款)的子公司。同时,政策允许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
(3)村镇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简单、灵活。从服务品种上看,村镇银行同时存款业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几乎没区别。但村镇银行在信贷方面设立了小额农户贷款、微小企业贷款、专业农户贷款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农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但无需担保即可获得贷款。而微小企业贷款和专业农户贷款贷款额度在2万元~10万元,用户则需要信用和担保获得贷款。可以看出,村镇银行在信贷方面,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审批效率高。
(4)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以惠民村镇银行为例,与当地信用社相比,各档次的贷款利率水平都处于一个较低的位置。具体比较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村镇银行的利率低于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水平。
2村镇银行的劣势(W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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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规模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将引发监管瓶颈。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工作安排》,20092011年全国总共将设立村镇银行1027家。这些村镇银行绝大部分集中在县域,而从目前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分支机构情况来看,县域机构最为薄弱,大多人手不足、监管资源缺乏,有些地方甚至没有直接的银监派出机构。因此,如何做好对新成立的村镇银行的监管工作,既防控风险,又促进其稳步发展,是大规模设立村镇银行给银行业监管机构带来的一道难题。
(2)东西部挂钩造成的挤出效应。为确保村镇银行三年发展目标的完成,银监会发布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准入挂钩”的规定,即主发起人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市辖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国定贫困县实行1∶1挂钩,或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2挂钩;在东部地区(全国百强县、国定贫困县和大中城市市辖区除外)规划地点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国定贫困县实行2∶1挂钩,或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1挂钩。显然,监管机构推出“准入挂钩”政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捆绑,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