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十二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提出意义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需要。新课程改革明确提出,要改革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形式,对学生的成长进行多种形式的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适应新形势下中考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需要。近几年来,长春市推出的中考改革政策,已经将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推荐生录取的唯一依据,改变了过去只以考分选拔学生的做法。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必然需要。一方面,学生的成长需要来自家长、老师和同学的外在评价。外在的积极性、激励性评价可以转化为学生内在的自尊心自信心,转化为学生不断成长和成功的动力。另一方面,学生成长中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的丰富性,现代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的不断需求和人才标准的多元化,都使基础教育的目标指向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进步和发展的必然需要。学校育人,本质上是学校建构了育人的优良环境,这种优良环境不仅仅指优质的教育设施、优良的教师素质,更重要的是建构学生优良的日常成长环境,即优良的班集体环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正是建立在班集体基础上的评价,评价促进学生不良行为的改变,学生不良行为的改变转变为日益优良的班集体教育环境。只有每一个班集体的育人环境优良了,学校的育人环境才能优良,学校的教育工作才能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评价委员会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指导与仲裁机构。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评价结果经公示5天后方可备案。
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部和教师评价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部设立部长1名,信息执行委员和材料管理委员各2名。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班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内容
f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五项:
(一)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表现:热爱祖国、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关心集体、交流合作、自律自强、保护环境、心理健康、社会实践。
(二)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表现: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方法与反思、学习交流与协作,课外活动与探究,学习品质与成绩。
(三)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主要表现:健康生活方式、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