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后应在通知回执上签字确认否则以甲方通知载明日期为准。2、进度:本合同工程应与土建施工紧密配合以确保工期。如因此工程耽误土建施工,乙方除承担拖延工期罚款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除非经过双方明示的确认和有效签证,工期不予顺延,但因甲方原因及雨、雪天造成的无法正常施工的除外(但必须应具备有效签证确认,否则仍不予顺延);无论何种情况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窝工、误工、怠工等费用。
五、材料要求及工程验收标准:1、玻璃钢化粪池及井盖所用品牌需与甲方共同签字确认,
2
f2、井盖材质为复合材料,所有道路上井盖采用过车型复合材料井盖,其余的位置采用不过车型的复合材料井盖;检查井之间为HDPES2级双壁波纹排水管,给水阀门井之间为钢丝骨架PE管。
3、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严禁使用,否则按照工程质量不合格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返工或整修要求。如需进行整修,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整修,并承担整修的费用,整修完成,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5、本合同各项验收仅为付款和进入下道工序的前提,并不视为当然合格也不减免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
6、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并确保该工程通过验收,且办理好有关备案和入市政管网的手续,并交予甲方,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
8、本工程严格按照《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和《地埋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122:2001)进行污水、化粪池工程施工与验收。
六、安全文明施工及维修: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及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文明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现场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乙方自行承担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至交付之前发生的违法、安全、消防风险防范等一切事项的费用和责任。
2、乙方对其人员的行为负责,乙方人员包括其雇员、代表人、代理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基于与乙方的法律或经济关系进入的项目人员。
3、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需限期(3日)整改,整改日期每拖延一天,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