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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东湖住宅小区”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奎屯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东湖住宅小区”室外给排水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上东湖住宅小区项目2、工程项目:上东湖住宅小区室外给排水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2、工程承包范围:1、室外排水施工图包含的小区各栋楼至市政污水井之间的污水管网、检查井、化粪池等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交钥匙工程)2、室外给水施工图纸包含的自来水公司总表之后起,至小区各栋楼生活及商业给水总阀与水表、室外各用水点总阀与水表为止的给水管网工程,包含管道及配件、阀门、水表、消火栓、阀门井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等相关内容;(交钥匙工程)3、与各楼栋给排水管网接头安装部分工程;4、接入市政管网的所有手续及资料办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确保此项工程达到综合验收标准;交工前的成品保护;交工后的保修、维护等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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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为:总价款清单报价x工程量1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制作、运输、保险、装卸车、检测安装、入市政费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本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劳动力、材料、机械价格等任何因素变动而变动,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确认清单内容,因本工程施工需要却未体现在清单里面的内容,视为乙方已将未体现部分工程费用分摊到其他费用中,甲方不再认同清单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生效后除有效变更签证外,甲方不因本合同工程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或价款。2、付款方式:2.1、本工程无预付款。2.2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甲方且工程结算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60,综合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两年)满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责任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2.3、所有付款均以转帐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相应合法发票给甲方。
四、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交工。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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