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2、3、4、5、6分篇。以原始刊物或稿件采用证为依据,非正规出版物不予加分。4本学期内本人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辅导学生发表作品,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3、4、5分次。5区抽考班级获奖,按照中心校相关制度予以奖励。(二)减分1一年级统考科目成绩低于镇均分,扣10分科;进入全镇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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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扣20分科。2在上学年基础上,每下降一个名次扣2分。保持前三名者不扣。新接任科目原统考成绩低于镇均分的,只要成绩有所提升,当年不予扣罚。3无统考成绩的教师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享受基础分。如在本工作岗位有特殊贡献,酌情加分。如工作完成情况较差,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影响学校集体荣誉,酌情扣罚。六、实施细则1以上各项加减分办法中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校务委员会临时商定。2加减分以学期为时限,加分上不封顶、下不受限,同时上几个统考科目者,累加累减,同一性质的奖项以最高级别加分,如本项减分不够减,从总分中扣出。3本细则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遴选依据。4本细则经海子街小学校务委员会2012年3月2日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校务委员会。
海子街小学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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