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文件名称类别
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人事类
编号层次
目录
1制定目的2适用范围3制定依据4管理职责5正文6记录
HZJTRS201311第二层次
时间
2
制度修订记录表
内容
部门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
版本号审批人
f1目的为规范员工转正程序,保证转正考核流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3制定依据《集团治理准则》、《集团人事管理准则》。
4管理职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负责审核试用期员工出勤状况及所在部门主
管评价意见是否客观公正;负责监督试用期或转正实施情况。各部门负责评估试用员工试用期间绩效状况、评价转正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负责
指导员工办理转正相关手续。5正文
试用期试用期时间要求:除总裁特批的员工外,新员工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多于6个月。集团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23个月。简单工种(如:驾驶员、清洁工、保安等)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减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标准:员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其所应聘岗位工资的80发放,或者根据应聘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调动后的管理要求:试用期间的调动管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为集团内所属子公司调入或发生在公司内部调动的情况,根据其调动后的岗位情况,重新确定试用期。若调动后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相似的,则试用期按原约定期限。若调动后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其累计试用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或员工存在下列事实或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提前通知员工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伪造学历、各类资质证明(证书)的,或者隐瞒违法犯罪个人经历的;
f隐瞒病史或受伤(事故)经历的;患有传染性、精神性或其他严重疾病的;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的;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工作目标或工作要求的;拒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转正转正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无早退、旷工现象,试用期内累计迟到不得超过4次;经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其工作能力达到岗位要求;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或本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司培训并考核合格;通过规定的新员工转正审核程序。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