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配备必要的巡护、执法、取证设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执法装备等。
巡护和执法设备应能够满足巡护、执法和应急反应的需要。
5、防火设施设备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望塔(台)、防火道和防火隔离带,配备灭火设备,以满足预防和及时扑灭火灾的需要。
在自然保护区内制高点及易发生火灾地区,应设置望塔(台),望半径应覆盖高火险地区,数量能够满足防火需要。
望塔内应配备望、监控、报警和通讯设备。
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或草原植被较多、人为活动频繁、火险等级较高的区域,宜设置防火隔离带,阻止火灾蔓延。
6、野生生物保护设施
f因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可以建设生态廊道、动物通道、人工洞穴、巢箱、人工鱼礁等设施,配备动物救护、病虫害检疫防治等设备。
(三)科研监测设施建设
1、科研中心(站)
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监测基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建科研中心(站)。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应尽量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合作开展。
科研中心(站)建筑面积以100-500m2为宜,可包括实验室、科技资料室,并配备各种调查、试验、科研辅助设备。
2、定位监测站(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定位监测站(点),以监测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及自然遗迹的动态变化。
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资源、环境等定位监测站(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研究的对象、目的及其技术要求选址,应与保护管理站(点)的选址统筹安排。
定位监测站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配备相应的定位观测设备。
3、固定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
自然保护区必须建设适当数量的固定样地、固定样线或站位断面,配备相应的野外调查设备及动物监控设备,满足保护区常规监测的需要。
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应根据主要保护对象调查和监测的需要设置。
(四)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1、宣教场馆
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参观人数、宣教需要建立宣教场馆,满足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活动要求。
f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5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中心,建筑面积以500-2000m2为宜。
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1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馆,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其他自然保护区可在管理局内设置宣教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宣教场馆可设置陈列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图书资料室等,并配备宣教、通风、除湿、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2、宣传牌自然保护区应在道路出入口、居民点等人为活动频繁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宣传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