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
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
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
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
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
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
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
行政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
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
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
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
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1
f(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
日通讯费。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
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
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4)出差超过6小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