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甲方等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十、工程进度约定: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及甲方工程项目部的进度计划配备相应的保障完成任务的施工人员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必须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2、当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后时,本合同工期按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约定顺延。3、若乙方在工程中无故完不成任务、不服从甲方的安排,在教育、罚款均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4、乙方必须确保农忙期间、节假日期间施工所需的劳动力,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十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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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JGJ592011标准,严禁违章指挥。甲、乙双方均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安全生产原则。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严格按照建委、安监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岗位证书的要求持证上岗。
4、乙方对承包的劳务工程,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甲方审定后严格执行。
5、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所属人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照规程办事。
6、乙方人员缺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或设施,乙方可向甲方借用,如有损坏、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7、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时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并监督乙方整改。乙方违章作业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停工或罚款)。
8、凡属甲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乙方一律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非乙方承包范围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10、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5周岁以上的男性老年工及50周岁以上的女工,不得随队入场施工。
十二、其它规定:1、乙方如果因自身队伍人员技术素质等原因不能达到甲方与业主所签总合同的质量、工期、环境保护、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当出现甲方拖欠乙方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应当按照合法途径向甲方追讨,严禁采用群访、罢工、闹事、堵路等手段。若遇工资纠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