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学生方案(一)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
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一、资助范围: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二、资助条件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
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三、资助程序: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
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
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四、资助内容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
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
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