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已在医院相关部门备案。(四)各学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确定各技术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各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不超过3人。医务处负责将上述资料记录并备案,作为医院各项必要相关考核的依据,以及引进设备、耗材、药剂的申请依据。由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对新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估,对开展存在疑问或有异议的项目,该项技术负责人需进行特殊汇报。(五)每年度新通过的新技术新项目名单及主要开展人员名单,由医务处负责公示。四、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一)对于无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小、本市其他医院已广泛应用并具有较好疗效和效益,并已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可以由医院直接授权开展者,由医务处及分管院长审批授权。(二)对于有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大、易致死致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疗效及效益尚不明朗;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者,由医务处及分管院长进行初步审核后,委托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做出书面意见,给予
x认员名一TywkCLEDb25P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