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案例分析
(中国财政201409半月刊)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一、项目概况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道之一,南起丰台区公益西桥,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全长282公里。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A部分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公司是在PPP项目中通过审批取得特许经营权、实施特许经营的公司。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中的PPP特许经营公司是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公司按照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在特许经营公司的组建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如果特许公司是内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5%,而北京市的标准是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40,这是因为地方性法规的要求一般都要高一些。如果特许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须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中方投资者占有的权益不应小于51%。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特许经营公司通过融资解决。在正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