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推优)工作制度,确保中学生党员发展对象100由团组织推优产生,被推优的团员在所在团支部无记名投票推荐中赞成票不得低于80。3加强中学团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应选配一名教师担任校团委(总支)书记,负责团的工作,在校生超过1000人的要配备1名教师兼职副书记和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规模较大的学校应酌情增加。团委(总支)书记要求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一般应具备班主任工作经验、有较好的学科教学能力,热爱团工作岗位,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主持学校团工作的书记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4周岁,副书记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学校团委(总支、支部)新任教师委员一般不超过25周岁,在职委员任职年龄最高不超过28周岁。团委(总支、支部)班子中24周岁以下的教师委员至少应有1人。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校团委(总支)书记要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管理,符合条件的可兼任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或列席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对专、兼职团干部要酌情减少其教学或行政工作,专职团干部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做团的工作。中学团委(总支)专兼职团干,在入党、调资、评优、提职、评定职称时,应将其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实绩和政治业务水平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评定职称时,团委书记任职年限等同
f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3050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在团内受到表彰的中学团干部,应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同等待遇。团委(总支)书记的任免调动,应征求上一级团组织意见,由学校报上一级团组织备案。中学团委(总支)书记离开团的工作岗位时,要根据本人情况,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对于工作优秀的团干部应列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4重视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学校团委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要按照相关章程,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支持学生会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引导其积极健康发展。
5做好团队衔接工作。坚持全团带队,指导和帮助初中少先队开展工作。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初一、初二两个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