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经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校委积极支持实施。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
(五)监督反馈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议事决策的落实和监督,建立监督反馈制度。
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党内“三先”的工作要求,就学校重大事项及重大工作的推进和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内通报。
2、征求意见制度。重大事项的讨论和执行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学校党支部或一定范围内的教职工征求意见,并指定相关部门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后向校务会报告。
f学校各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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