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恺德心血管病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
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与药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按照有关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监测、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改进措施,推动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新药遴选制度,审核新特药、临时购药,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调整品种意见。
f6、督查、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负责全院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8、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权限。9、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10、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职责: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
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职责: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
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第六条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管理督导小组职责:协助药事管理与
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使用实施实施细则等;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七条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