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规章制度
20090807点击率4058
院长职责
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主持福利院工作。
二、负责拟订福利院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与入院院民签订集中供养协议,按照“吃、穿、住、医、葬”的五保内容,为院民提供周到的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院民中未成年人义务教育。
四、认真做好院民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好矛盾和纠纷。
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合理分工,定岗定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做好福利院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增收节支,专款专用,专帐管理。
八、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完整,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福利院的自给能力。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院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十、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规范、有效。
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负责分管的工作。
二、具体组织、参与并检查、督促服务人员圆满完成院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认真做好院民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好矛盾和纠纷。
f五、服从院长领导,维护班子团结,积极向院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服务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配的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好学,不断总结服务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院民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积极为院民排忧解难。根据院里安排,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适度农副生产和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生活。
五、尊重院民个人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保持责任区和院民宿舍的整洁、卫生、有序,做好服务对象的卫生防疫工作。
七、负责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院民食宿工作。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院民实行隔离护理,对痴、呆、傻、残院民给予特殊护理。对临终院民做到24小时护理。
八、随时掌握责任范围内院民活动、工作、外出、就寝等情况,严防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