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目录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2、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上岗制度5、教师陪餐制度6、食堂食品留样制度7、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8、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制度9、禁止采购使用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目录1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11、营养餐运送制度12、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3、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4、食堂卫生检查及管理制度15、鸡蛋加工和食用注意事项16、蛋和奶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17、牛奶贮存和加工制度18、食品留样标签19、食品留样记录表20、教师陪餐记录表
f21、原料采购索证登记表22、学校食品和原辅材料登记薄23、食堂食品出入库记录表
f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初次报告: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初次报告,要求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乡教育管理中心和乡卫生院进行初次报告。
2、接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学校领导应当立即赴现场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报告。
3、进程报告:每天报告事件新状况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乡教育管理中心。
4、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逐级上报。
5、结案报告:1周内逐级上报结果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应在1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直至县教育局。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运转,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实行单独核算。
二、要保证原料采购、食物领取、库存盘点等流程规范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必须确保补助资金足额
f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也不得用于其它成本开支。
四、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标准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食堂结余款,必须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设施、设备,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