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一、总则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特制定本办法。2学校周转房的房源是学校修建(改造)的教工宿舍。3学校周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作周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二、管理部门4学校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周转房的使用。5学校成立35人周转房使用管理小组,由校长、后勤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组成,负责周转房的分配,协调住户之间各种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的宿舍区。6学校财务室负责周转房租金、押金等收取并存入规定账户,配合总务处开展周转房管理工作。三、租住对象7在学校工作,且无住房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来我校支教或交流教师、志愿者),其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租住:家住柳州市以外的教职工;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四、租住程序8凡要求租住周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经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符合条件租住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学校总务处与租住者签订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9租到的周转房超过一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凡不交房的,次月按原租金的3倍收取房租,第三个月起按原租金的5倍收取房租(请
f假、寒暑假和因外出除外)。五、租住期限10教职工周转房一次签订租住期限为二年,二年后符合条件须要再租住
的重新签订租房合同。11获得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
【其本人或家属(配偶)和子女都应当及时(限时)无条件将所租住房屋按要求退还学校,并办理退房手续】:
(1)调出(含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的;(2)辞职、解聘、自动离职的;(3)解除聘用合同和聘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4)已办理退休手续的;(5)租住周转房超过一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6)其他依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应退房的。12办理退房手续前,住户应自行办理网络电视、电话等由个人产生的项目报停结算,与学校结清房租、水电费等,还清租用学校的物品,将室内地面、厨房等清洁干净,不留污迹,经学校检查认可并交回所有住房钥匙后,办理退房手续。六、租房安排的原则1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