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这是我国针对被审产品资质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每个领域都会有一套专属的资质标准评估细则以下是建筑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业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其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应当满足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标准要求。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f七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八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九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平移、结构加固、特种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内容可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其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实施并限本省级区域内实施。
十一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以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十二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施工
f总承包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相应类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