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安全质量监察部。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的;2质量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提供伪证的;3有意缩小工程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的。3、质量问题的处理1处理程序:质量问题调查→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根据事故大小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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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方案进行逐级审批)→问题整改→鉴定验收→提出改进建议→保存处理记录。2发现质量问题时,项目部应对质量问题进行初步判定;项目质检人员应要求
相关作业人员立即停工,在不合格处设置明显的标识,以防止在处置前转入下道工序。
3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由局成立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或局工程指挥部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于10天内报公司,15天内报局;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质量问题处置可采取如下方法:①返工处理;②返修处理;③让步接收;④降级处理;⑤不作处理。5质量问题处理报告应包括的内容:工程概况、事件或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措施、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改进的建议。4、质量问题的整改及验收1根据质量问题等级分级制定质量问题整改方案,根据问题类型对整改方案进行逐级评审、批准。①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制定整改方案,逐级报审,由局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②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制定整改方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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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审后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整改方案报局相关部门备案。③对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
人批准后实施,整改方案报公司工程部。④质量问题经整改后必须重新检查、验收,直至符合规定要求。2处理方案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督单位批准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5、对于质量问题整改过程中及完成后的相关记录交相关单位存档,项目部保留
质量问题评审和处置的相关记录。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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